经研究决定: 蔡广清同志任金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方 宏同志任金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若刚同志任金安区交通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金安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立发同志任金安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金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邬宗华同志任金安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金安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汪 波同志任金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吴开国同志任金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正科); 刘丙友同志任金安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室主任; 魏治刚同志任金安区交通局监察室主任; 周本凯同志任金安区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金安区交通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冬阳同志的中市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朱 林同志的金安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免去陶嗣珍同志的金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纪再军同志不再挂任金安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