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方 明同志任金安区招商局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国如同志任金安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金安区水利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肖维省同志任金安区水利局监察室主任;
朱运宜同志任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室主任职务;
刘华俊同志任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叶明兴同志任金安区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金安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吴 敏同志任金安区民政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中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业祥同志任金安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本传同志任金安区林业局副局长;
倪望梅同志任金安区统计局副局长;
邹传荣同志任金安区粮食局监察室主任;
黄文彬同志任金安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陈 斌同志任金安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静波同志任金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周厚敏同志任金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杨文君同志金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江振荣同志任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敏同志任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叶祖田同志任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道全同志任望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久胜同志任东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俊强同志任中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学忠同志任三里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陈礼红同志兼任的金安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曹 升同志的金安区粮食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朱 斌同志的金安区民政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何向东同志的金安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永德同志的金安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晋养军同志的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 勤同志的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志胜同志的望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龙同志的东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洪伟同志的金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卫东同志的金安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