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加快扶贫开发步伐,省政府决定从2008-2010年,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并以“皖政〔2008〕27号”文件专门部署。我区为全省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为落实好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贯彻省政府文件,继续做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的重要性
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是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以贫困人口为对象,以村级扶贫规划为依据,以村级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基础条件、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稳定解决和巩固温饱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扶助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整村推进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协调一致,抓好落实,确保省政府确定的整村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二、主要目标任务和标准
从2008-2010年,全省每年安排500个左右村,3年内覆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中的革命老区县区的全部重点村,根据2003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我区上报国务院扶贫办133个贫困村,尚有41个村没有实施,在2008-2010年三年内,必须全部实施完毕。在此基础上,可优先安排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村、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选派干部任职村或已开展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村、虽已实施过整村推进但因灾返贫的村。通过整村推进,达到省政府统一确定的以下标准(简称“8+1”标准):
1、有一条通村硬化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向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延伸。
2、群众能够饮用清洁卫生水。
3、群众有病能够及时就医。
4、消除贫困户居住的危房。
5、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在册绝对贫困户的在校高中生、大中专生基本得到就学资助。
6、有就业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人员能够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且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7、有一个以上稳定增收主导产品或产业。
8、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
综合指标:在正常年景下,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以上。
三、认真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
区扶贫办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牵头有关部门编制2008-2010年三年整村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按要求报省备案。
各重点村要在区、乡(镇)指导下,围绕“8+1”标准,制定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村庄规划、项目安排、项目责任人、保障措施等。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区扶贫办备案。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做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实施整村推进工作负总责。每个整村推进村都要有一名区级领导和一个以上区直单位帮扶联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有一人联系重点村,同时落实镇(乡)直单位帮扶联系,切实提高帮扶实效。
2、加强资源整合,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扶贫办的财政扶贫资金、发改委的以工代赈资金(预算内部分)、江淮分水岭治理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部分)、水利局的人饮水工程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部分)必须有70%以上投入整村推进村。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区所有涉农资金和项目在年度安排时,都要优先考虑整村推进村,整合资金总量至少不得少于省当年安排的到区财政扶贫资金总量。
3、加大扶持力度,落实部门责任。区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责,大力支持整村推进工作。
教育部门要加大“两基”成果巩固力度,优先做好重点村的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
科技、水产、蚕桑等部门要安排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工程。
人事部门要促进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建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重点村干部到大学深造培养。
民政部门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贫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社会救济工作,优先安排贫困农民的危房改造。
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贫困农民的就业试点和转移培训,做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抓好贫困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和维权。
国土资源部门要安排好土地利用计划,在土地整理、移民建房、土地复垦等项目安排时对重点村和贫困村民给予倾斜支持。
建设部门要在建设整治工作的同时,帮助重点村搞好村庄规划,加强对群众住宅设计和建设的指导。
交通、广电部门要优先将重点村列入道路、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范围。
水利部门要加大对重点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优先安排重点村的“人饮水”工程建设。
农业部门(水产、蚕桑、能源办、江淮分水岭办公室、蔬菜办、畜牧局)要大力扶持重点村的种养业,指导做好贫困村民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积极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将“一村一品”、新农村建设、江淮分水岭治理、畜禽养殖、东桑西移、农村能源建设等资金向重点贫困村倾斜。
卫生部门要优先做好重点村的规范化卫生室建设,改善群众的就医条件。
残联部门要结合整村推进,对贫困残疾人予以优先扶持。
商务部门要优先安排重点村的“万村千乡”农家店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扶贫开发项目的整合工作,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年度计划安排要向扶贫重点村倾斜。
贫困监测部门要加强对统计监测人员的培训,健全重点村监测网络,为考核提供客观依据。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支持扶贫重点村各项事业发展的相关措施。
4、加强检查监督。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整村推进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协调。区扶贫领导组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的整村推进工程情况实施检查、验收、考核和评比。对如期达到标准,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不能达标的给予批评;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国务院扶贫办认可的尚未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务院扶贫办认可的尚未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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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所在乡镇 |
村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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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厂 |
孟岗、五里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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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桥 |
青峰村、罗老庄、段新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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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淠东 |
代庙、甄刘、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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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北 |
谢湾、双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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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河口 |
雪峰、柏家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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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先生店 |
松店、范庵、大旺、青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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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店 |
鲍仓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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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十铺 |
青松、倪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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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翁墩 |
金星、洞阳、孔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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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张店 |
张店、杭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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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横塘岗 |
百子庵、杨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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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桥 |
栗树、大墩、半个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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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双河 |
河北、祁塘、新塘、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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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椿树 |
草庙、桃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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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孙岗 |
青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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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马头 |
陈台、陈滩、高皇、孙长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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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毛坦厂 |
大山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