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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安区手足口病(EV71)防治工作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   【2008-5-6】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播途径不容易完全切断,隐性感染和不典型病例比例高。EV71等部分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没有疫苗和特异性预防及治疗方法。预计全国在57月份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将出现发病高峰,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仍会出现。

为有效防止该病在我区的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金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区政府决定成立手足口病(EV71)防治指挥部。为使指挥有力、协调有效、各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手足口病发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实行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技术方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手足口病(EV71)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区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手足口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理。

二、区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区手足口病防治指挥部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及做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完成市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手足口病发病情况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区卫生局、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农委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协调使用卫生资源;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做好参合人员患手足口病的医疗费用预付和报销工作,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学校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区卫生局爱卫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环境整治。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指导相关单位,加强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积极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负责组织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主动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区文明办、区市容局要结合文明创建,会同区环保局、爱卫办重点做好“三清、三改、三灭”的宣传督查工作。

区环保局围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治理工作做好环境治理。主要从“三清(清垃圾、粪坑、清污泥积水)、三改(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卫生)、三灭(灭鼠、灭蚊、灭蝇)等方面做好环境整治。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在校内开展晨检工作;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和周围环境实行消毒。

区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民生工程相关实施单位对手足口病患者家庭实施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和动员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手足口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区农委负责做好食品安全的生产环节的监管、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的药品残留的综合整治,生猪、牛、羊等定点屠宰动物的检疫与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手足口病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供应、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共享、交通的保障与管理、相关文件的制订以及区手足口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三、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

1、定点医疗机构:六安市人民医院一分院是全市危重病人及金安区定点收治医院,市四院作为区内定点医院,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报告。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手足口病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标本)。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区属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要协助区卫生局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4、专家指导组:成立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负责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小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的技术指导及相关标本的采集指导;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医疗救护的诊断、治疗技术指导。

四、主要防控措施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安徽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控方案》;

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第二版)》;

健康教育机构执行《安徽省防治手足口病(EV71感染)健康教育方案》。

(二)根据手足口病发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管理。

在我市疫情未公开发布之前,要深入分析疫情的三间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判断疫情发展趋势,做好必要的人力和物资储备。

在省卫生厅向社会发布我市手足口病疫情之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要设立热线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咨询。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早隔离治疗。

五、加强督导、实行责任追究制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以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心,把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区政府防治指挥部将适时对各成员单位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的,应进行批评和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手足口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区人民政府成立防治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并接受市防治指挥部领导和指导。

七、本工作方案自200854日起施行,截止日期由区防治手足口病指挥部通知。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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