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社区推荐
贷款申请人持《再就业优惠证》、贷款推荐书、贷款审批表、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反担保承诺书及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夫妇二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提出借贷申请。社区受理后对申请人经营地点、经营项目进行实行调查认定,认真、如实的提出推荐意见。
二、部门联合会审
定期会同劳动保障、财政、银行等部门,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供的借贷申请人有关凭证资料进行联合会审(重点对借贷人的经营地点、项目和提供的反担保条件等进行综合审定)。对符合贷款条件者,由社区通知办理眼放贷手续,对不符合放贷条件者,由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银行核贷
贷款承办银行,自接到担保机构为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有关手续(资料)后,按照信贷有关规定,办理放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