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合管中心)成立于2007年3月,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8人,隶属于区
卫生局,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决算,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考核制度,办理医疗费用补偿和结算手续,及时编报各类统计报表;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三、对乡镇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委托经办机构与参合农民签定协议书,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就诊证》;
四、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五、配合区卫生局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六、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作为区直卫生系统对外服务的一个重要的窗口,区合管中心本着“规范、公平、便民”的原则,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为广大参合群众服务。
地址:六安市民惠西路建设银行二楼
咨询电话: 3317376、331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