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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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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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1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
一、对象:食品及公共卫生相关从业人员
二、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0:30
三、体检单位:
1.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皋城西路90号(纺织厂大圆盘向西500米)。
电话:0564-3210805
2.金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人民路98号 电话:0564-3310826
四、有关事项:
1、公共卫生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健康体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表》,另一张贴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体检时应空腹;
3、公共卫生相关从业人员为流动人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复印件(前3页)
4、卫生知识培训可在预防性健康检查过程中给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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