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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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卡发放核准
【字体: 】   【2008-6-20】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受理单位 人民银行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客户凭相关资料到人民银行相关部门申领贷款卡→人民银行审核客户资料,如资料完备则下达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客户填写空白贷款卡申请书,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将客户资料在网上公示5天→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将客户资料录入贷款卡管理子系统,发放贷款卡(公示期间,如有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资信状况提出异议,人民银行核准属实,则不予办理)。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人企业领卡前上年度或上一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借款分户明细表;
6、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如客户相关资料完备并审验无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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