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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2-18】 【作者: 管理员】 【文章来源:中国金安】 【浏览次数: 次】
金政办〔2009〕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应急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特别是突发事件易发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经费,配备专兼结合、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建立一支平战结合、反应灵敏、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队伍,形成区乡村联动互补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一整套应对有序、职责明确的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二、摸清底数,分类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各类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对本区域内易发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逐一排查、登记,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建立风险评估台帐,实行分类管理,一地一源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普及知识,强化宣传
    区政府已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五五”普法范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围绕农村频发易发的公共事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应急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应急知识水平。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四、加强值守,规范报告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重要情况,立即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二○○九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综合  农村  突发事件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9日印发
 
相关信息  
当地震发生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低温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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