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企业设立登记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或批准证书副本); 3、合同、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人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9、发起人协议; 10、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承诺时限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