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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指南——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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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7】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
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材料
:
⑴转报文件[市级主管部门、城区外经贸局、县(市)外经贸委(局)];
⑵投资各方签署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及其附件;
⑶合资(合作)公司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各方正、副董事长和董事委派书;
⑷中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
⑸外方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材料;
⑹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⑺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及批准文件;
⑻其他有关材料(如环保部门意见等等)。
审批设立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材料:
⑴转报文件[市级主管部门、城区外经贸局、县(市)外经贸委 (局)];
⑵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⑶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书面答复;
⑷可行性研究报告;
⑸外资企业章程及其附件;
⑹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⑺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⑻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⑼外资企业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⑽其他有关文件(如环保部门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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