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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林权制度改革登记发证公示(1)
【字体: 】   【2008-12-1】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根据皖发[2007]11号文件精神,金安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登记发证阶段。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木厂镇林权制度改革登记发证公告.xls

   淠东乡林权制度改革登记发证公告.xls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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