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发[2007]11号文件精神,金安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登记发证阶段。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木厂镇林权制度改革登记发证公告.xls
淠东乡林权制度改革登记发证公告.xls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