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11-00011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内容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它 发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0-2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2020年六安市金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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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市金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0-26 09:07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点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

发布地点: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

发布主题:2020年六安市金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六安市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彭泽民

主要媒体:皖西日报  六安广播电视台  区融媒体中心等

发布会实录: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本次发布会。我谨代表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公租房保障力度,促进公租房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区人民政府结合我区现行保障政策和工作实际,根据国家及省市最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精神,制定发布了《金安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金政办秘[2020]9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人民群众有新期待。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多年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对准入、租金缴交、补贴发放、退出等工作有新的期待,希望保障标准更合理、方式更科学、管理更规范。呼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需求。 

二、《方案》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1、主要内容:《方案》主要是对区公租房保障方式、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准入分配、后续管理等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2、适用范围:《方案》适用于金安区城区范围内,金安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实施办法。

三、《方案》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有哪些?

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本地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特殊群体(具体见方案)。

四、《方案》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方案》明确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两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不得同时享有。

五、《方案》规定公租房保障标准是什么?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由政府提供房源供其承租,房源建筑面积约40-60平方米,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租赁补贴保障按照:(1)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为每平方8元;城市中低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标准为每平方6元;(2)一人家庭按30平方补助,二人家庭按40平方补助,三人家庭按50平方补助,四人及四人以上按60平方补助。

六、向哪个机构申请?

本地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住房困难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七、哪些情况下保障家庭应当退出承租的公租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应当退出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

(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二)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

(四)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五)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损毁、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八、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公租房保障的如何处理?

对弄虚作假骗取公租房申请资格、保障资格的家庭,由相关部门记入个人征信记录,退回骗取的公租房和相关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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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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