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7-00008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公告 发文日期: 2021-07-3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7-30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民政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新闻发布会】金安区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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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金安区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7-30 17:32 信息来源:金安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发布时间:2021年7月30日下午3点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

发布地点:区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发布主题:金安区社会救助工作

发布人: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殡改服务中心主任  荣浩

主要媒体:区融媒体中心等

发布会实录: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金安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金安区2021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情况:

一、有序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

金安区深入贯彻各级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要求,严格对照试点方案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水平。

(一)坚持高位推动,科学制定方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等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乡镇(街)由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合理确定方案。广泛征求区直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充实完善《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经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结合实际,区级专门制定了《金安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行)》《金安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金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我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量体裁衣

(二)坚持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实用”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区22个乡镇(街)全部配备了1名专职低保员,32个城市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低保员,299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民政协理员,同时借下放时机,将民政协理员及时调整为年轻精干的村级干部。考虑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基层民政工作量猛然增大,区政府以政府文件形式,明确要求各乡镇(街)严格落实民政工作人员按3万人口不少于3人配备,每增加1万人口增配1名民政工作人员的要求配齐人员,三十铺等乡镇为民政协理员提供一定经济补助,落实激励机制,激发履职热情,全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能力得到提升。区里专门召开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动员会,区主要负责人亲自到会指导,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专项业务培训,认真梳理了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对各级提出的适应形势的新政策进行解读释疑,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完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出台《金安区低保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绩效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员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低保员例会,开展民政业务知识培训和部署安排当前工作,建立民政工作交流群,上级新政策及时发布到群进行交流学习,在工作中及时分享先进经验每年定期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民政政策和业务知识三是严格规范救助工作流程。针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区级专门制定《金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流程》统一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办理流程、档案材料以及行政文书为乡镇(街)、村(社区)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手册,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换档“不断档”。四是做实做细入户调查核实。调查核实作为救助对象认定的关键环节,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乡镇(街)作为审核确认的最后一道关口,更显重要性。各乡镇(街)严把新增救助对象调查核实初审关,严格做到100%入户。按照“每户必入、入户见人”的工作原则,以申请对象的书面申报材料为依据,采取“一看二听三问四查”方式开展。通过对新增申请人家庭状况全面细致调查,形成详细调查记录,做到“不漏保、不错保、应保尽保”。东河口、孙岗等乡镇在开展入户调查基础上,每户增加邻里访问调查,有效提升调查核实真实性。五是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2020年5月份建立金安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6月份全面运行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管理系统,帮扶责任人定期开展走访探视,积极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监测预警管理,及时提醒帮扶责任人开展关爱帮扶服务,今年以来开展走访探视9280人次。疫情期间,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切实落实专人包保,明确分类帮扶措施,建立关爱服务台账,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六是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在充实基层经办服务力量的基础上,加大业务培训,强化绩效考核,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精通业务、热心服务、担当奉献的基层民政队伍。全面摸排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强同乡村振兴、医保、住建、人社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精准比对,积极开展动态监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服务功能,主动承担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工作责任,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

1-6月份,全区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391138人,取消4681207人;新增特困人员103人,终止233临时救助805人次,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常态运行,平稳有序区民政局加强监督检查,按月组织人员成立督查组, 对新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采取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并及时印发专辑简报,通报督查结果。同时不定期到各乡镇(街)开展走访调研,查找审批权限下放后的薄弱环节,剖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790户,2195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291.7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2362户,381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391.63万元。特困供养对象6989人,累计发放供养金4058.98万元。年初以来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150元,上半年实施临时救助805人次184.02万元。

二、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年度专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根据省厅和市局工作部署,金安区结合常规工作和年度专项工作,加强同乡村振兴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开展动态信息比对,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不断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全力保持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狠抓任务落实。

二是持续巩固兜底脱贫成果。持续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共享数据信息,按规定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全部纳入相应保障范围。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1-6月份,累计纳入保障范围135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对象参与就业,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且低于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给予12个月渐退期。

三是持续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全面摸排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精准比对,积极开展动态监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

(二)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结合实际,制定《金安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全面梳理三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排查重点对象,坚决遏制”“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使用发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目前,各乡镇(街)正在对照方案,开展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解决“应纳未纳、应退未退”、救助资金管理发放不规范和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等问题。1-6月份,全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20人,新纳入低保范围1022人,受疫情影响实施临时救助186人次,解决社会救助领域重复信访事项3件。

(三)持续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金安区“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动员全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宣传民生政策,传达党对政府的关系关怀,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截至6月23日,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12人次,发放慰问金28.94万元,解决个案问题51个。

三、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补助水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持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从今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59元/人/月,分档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农村低保A保障标准提高至702/B类月保障标准提高至498/C类月保障标准提高至340/。城市低保A类月保障标准为780元/人,B类月保障标准提高至552/C类月保障标准提高至400/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3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57/人/月。通过提标提补,全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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