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12-0001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其他 发文日期: 2020-12-24
发布机构: 金安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12-24
来源单位: 金安区司法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金安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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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金安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4 14:36 信息来源:金安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方面,未收到乡镇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收到区直部门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未收到乡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区直部门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申请。 

一、前置审查目录

制定部门

规范性文件名称

报送审查时间

区住建局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9.18

区商务局

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2020.09.18

区委编办

金安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

2020.11.24

区委编办

金安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实施方案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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