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02-00047 信息分类: 放管服改革
内容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2-28
发布机构: 金安区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0-02-28
来源单位: 区税务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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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服务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2-28 08:37 信息来源: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在办理税费业务时,尽量选择安徽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手机APP等网络途径办理,实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申报顺延,正常提供发票

受疫情影响,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份的各项税、费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均延长至2月24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延期内,税控设备可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二、网上办税,免费邮寄发票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费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网上领用发票请选择“邮寄送达”方式。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常见涉税费业务办理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

三、预约办理,减少逗留时间

无时限要求的业务,如不涉及税收处罚等事宜,请延后办理。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提前通过金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564-3935611进行电话预约,咨询办理流程、备好相关资料,即办即走,避免在办税服务场所长时间逗留。

四、加强防护,积极主动配合

进入办税场所前,请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勿前往大厅。

在办理纳税、缴费过程中,如果您需要咨询涉及纳税、缴费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金安区税务局0564-3378104纳税服务热线或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

2020年2月17日

 

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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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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