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根据《中共金安区委 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金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扶贫开发回顾
第一节 “十二五”扶贫开发成效
2011年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紧紧围绕强区富民目标,以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以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统筹谋划,精准发力,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完成72个省级贫困村整村推进,18个国家级村整村推进,加固面上村100个。全区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13.51万人下降到2015年末5.5万人(预计数),贫困发生率由19.58%下降至7.73%。
——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巩固了温饱成果,开展贫困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部分贫困村培育1个以上的有市场、有规模、有特色的种养业或乡村旅游等支柱产业,积极培养和发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建立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广大农民特别是扶贫对象有相对稳定的增收渠道。
——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全区农村公路完成投资5亿元,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258公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42座,村村通道路建设178公里。基本实现电视电话“户户通”,5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线电视安装率达50%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城乡电网升级改善、“5588”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八小”水利工程、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批项目陆续实施并发挥效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1亿元,其中争取省财政“连片开发”项目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改善南片3个乡镇(东河口镇、施桥镇、双河镇)基础设施(东南路)和产业发展,连续三个年度共获得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奖励300万元。滚动推进《金安区小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共实施小城镇建设工程项目584项,建设美丽乡村试点68个,农村贫困地区基础环境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大力实施“雨露计划”,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培训转移3100人,转移率提高5%,就业率达85%以上,其中区内就业达50%;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000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760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140人上学。“十二五”期间,投入使用乡镇综合文化站17个,累计实施“万千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64个。新农合等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社会扶贫体系建立。高位推动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区四个班子全体成员和区直3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脱贫攻坚指挥部,区级领导分别联系29个贫困村。党委、政府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区、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全区68个贫困村,分别由省、市、区109个单位进行对口包保帮扶,“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机制和帮扶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严格驻村管理,向68个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职责、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明确,确保驻村干部驻得下、扎得实、留得住。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动员各方力量,举全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摆到重要日程,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负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有序实施、强力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规划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相统筹,逐步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扶贫成效为目标,创新扶贫开发路径,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充分调动和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走绿色发展道路。以培育特色经济为突破口,引导乡镇彰显特色、错位发展,竞相发展。依托我区生态环境优势和人文历史资源,积极对接“一谷一带”,促进扶贫与旅游、体育、文化、生态农业等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总要求,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实现现行标准下“人脱贫、村出列、县(区)摘帽”的总目标,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确保5.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基本医疗有保障。
——确保6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16年,计划10个贫困村先行出列,到2017年,6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发生率低于2%; 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确保贫困县(区)摘帽。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低于2%,摘掉省重点贫困县(区)帽子,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专栏1 金安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主要指标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贫困人口(万人) |
5.5 |
0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
68 |
0 |
约束性 |
易地搬迁贫困人口数(万人) |
0.1037 |
0 |
约束性 |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预期性 |
||
建档立卡贫困村内通往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公里) |
50 |
351.03 |
约束性 |
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数(个) |
1000 |
10000 |
约束性 |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数(个) |
8 |
68 |
约束性 |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
42 |
100 |
预期性 |
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电网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比例(%) |
100 |
预期性 |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95 |
预期性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率(%) |
预期性 |
||
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率(%) |
100 |
预期性 |
|
转移就业贫困人口数量(万人) |
0.5 |
预期性 |
|
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 |
- |
5 |
约束性 |
专栏2 贫困村出列滚动计划
乡镇(街)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合计 |
金安区 |
10 |
58 |
|
68 |
横塘乡 |
百子庵、杨岩、周庵 |
3 |
||
中店乡 |
中店、仓坊 |
2 |
||
张店镇 |
金冲 |
白塔寺、从全、松林岗 、柽树庵 |
5 |
|
东河口镇 |
牌楼、小华冲、花石嘴、张公桥、毛湾、 楼油坊、金子寨 |
7 |
||
毛坦厂镇 |
大山寨、八角塘 |
2 |
||
施桥镇 |
三口堰 |
唐畈、旗杆、墩子湾 |
4 |
|
双河镇 |
六岭 |
春光、晁仓、百洋、许楼 |
5 |
|
椿树镇 |
龙穴 |
桃园、长堰、李圩、高岗 |
5 |
|
孙岗镇 |
新桥 |
连墩、何大楼、仓坊、思古潭、宣郢 |
6 |
|
先生店乡 |
鲍湾、陈大庄、松店、南四十铺 |
4 |
||
三十铺镇 |
黄大塘 |
太平、胡大楼 |
3 |
|
东桥镇 |
二道杠 |
何山、莲花、街西 |
4 |
|
翁墩乡 |
孔树、杨公、四清桥 |
3 |
||
马头镇 |
胡楼、崔店、陈台、感应寺 |
4 |
||
淠东乡 |
徐郢、黄圩、桂滩、施滩 |
4 |
||
木厂镇 |
潘新 |
石闸、孟岗 |
3 |
|
城北乡 |
鲍兴 |
瓦屋台、谢湾 |
3 |
|
清水河街道 |
0 |
|||
望城街道 |
郝家岗 |
1 |
||
市经开区 |
0 |
专栏3 贫困人口脱贫滚动计划
乡镇(街) |
2016年计划脱贫数 |
2017年计划脱贫数 |
2018年计划脱贫数 |
2019年 |
2020年 |
“十三五”规划脱贫合计 |
金安区 |
17000 |
17000 |
21054 |
|
|
55054 |
横塘乡 |
531 |
523 |
653 |
1707 |
||
中店乡 |
465 |
752 |
949 |
2166 |
||
张店镇 |
1832 |
765 |
1000 |
3597 |
||
东河口镇 |
1411 |
1093 |
1358 |
3862 |
||
毛坦厂镇 |
289 |
611 |
759 |
1659 |
||
施桥镇 |
1709 |
1272 |
1577 |
4558 |
||
双河镇 |
608 |
1252 |
1542 |
3402 |
||
椿树镇 |
1158 |
822 |
1017 |
2997 |
||
孙岗镇 |
1899 |
1530 |
1912 |
5341 |
||
先生店乡 |
718 |
653 |
810 |
2181 |
||
三十铺镇 |
1004 |
1201 |
1476 |
3681 |
||
东桥镇 |
1092 |
1151 |
1421 |
3664 |
||
翁墩乡 |
553 |
990 |
1222 |
2765 |
||
马头镇 |
1125 |
953 |
1178 |
3256 |
||
淠东乡 |
1252 |
1030 |
1274 |
3556 |
||
木厂镇 |
696 |
836 |
1035 |
2567 |
||
城北乡 |
166 |
501 |
603 |
1270 |
||
清水河街道 |
33 |
184 |
211 |
428 |
||
望城街道 |
205 |
421 |
507 |
1133 |
||
市经开区 |
254 |
460 |
550 |
1264 |
第三章 实施产业脱贫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引领作用,注重长短结合,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机制,制定到户产业扶贫清单,建成一批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每个贫困村形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均收入大幅度增加。到2018年,实现全区5367户16151人通过产业增收脱贫。
第一节 特色种养业扶贫
优化发展特色种植业。结合我区农业特色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和脱贫产业,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南部乡镇主打金安脆桃产业和茶产业,利用三年时间新增金安脆桃种植面积7643亩,改造和发展茶园687.5亩,发展油茶442亩,帮扶种植经果林5753.5亩。北部乡镇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大力实施“双千工程”(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支持在淠河经济带地区贫困村发展蔬菜生产,帮扶蔬菜种植6129.9亩。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
积极发展养殖业。按照规模集中、效益为先的理念,依托扶贫项目,发展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畜牧养殖产业,以舍饲化、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为目标,重点扶持散养土鸡、皖西白鹅、霍寿黑猪、散养山羊以及水产养殖等传统养殖业,鼓励建立农民养殖合作社,依托龙头农业企业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土地流转、农户参股、合作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以订单帮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2016—2018年脱贫攻坚期间,全区共帮扶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贫困户养殖鸡鸭475332只、皖西白鹅53837只、生猪13304头、牛羊5308只(头),帮扶开展水产养殖8977.2亩。
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木本油料、苗木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支持发展林下种养业,优先安排林下经济和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项目。大力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村、贫困户林业致富技能。
推进产业整合发展。支持贫困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支持贫困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业新兴业态,利用“互联网+现代农业”,促进电商与经济主体的有效结合,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申报相关涉农项目。将带动贫困户发展等情况纳入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标准。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户科学技术水平,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对贫困村有创业意向或已从事创业活动的人员进行创业能力培训,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到2020年,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培养5-7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平均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
专栏4 特色产业扶贫
“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推进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明显、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帮助搭建展销平台,支持“一村一品”产品品牌创建,推介宣传特色产品。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孙岗镇、马头镇、东桥镇、淠东乡、双河镇等地贫困村,开展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大力实施“双千工程”(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推行粮食+经济作物的耕作模式,推广稻鸭共育、稻鱼共生等模式。我区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在贫困村,在绿色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上给予重点倾斜。 发展特色园艺作物产业。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支持在淠河经济带地区贫困村发展蔬菜生产,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蔬菜,对于带动贫困户发展蔬菜生产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申报相关涉农项目。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产业,支持毛坦厂镇、张店镇、东河口镇等乡镇贫困村发展茶叶生产,帮助推广无性系茶园,开展低产茶园改造,实施茶园绿色防控,开展茶叶标准园创建。支持双河镇、椿树镇、施桥镇、孙岗镇等南部乡镇贫困村建设桃子、葡萄、猕猴桃、山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帮助推广新优品种、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发展农产品深加工。 扶持畜禽、水产养殖产业。支持翁墩乡、东桥镇、中店乡、孙岗镇、三十铺镇、毛坦厂镇、横塘岗乡、先生店乡、城北乡、木厂镇等地贫困村发展皖西白鹅、霍寿黑猪、家禽、牛羊、兔等特色品种养殖。重点支持村内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水面资源条件较好的城北乡、孙岗镇、木厂镇等地贫困村发展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先安排相关项目扶持,支持贫困村推广应用稻田综合综合养殖新模式,实现粮食和水产品双丰收。 注重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在九十里山水画廊沿线乡镇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指导当地贫困村兴办农家乐、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产品,支持贫困村休闲农业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加强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鼓励发展林业产业。支持横塘岗乡、毛坦厂镇、东河口镇等地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油茶、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支持贫困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优先安排林下经济和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项目。大力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村贫困户林业致富技能。 |
第二节 光伏扶贫
实施范围和对象。光伏扶贫的实施范围主要是贫困村和贫困户较多或自然条件适合且积极性较高的乡镇(街)。实施的对象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
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或贫困户自筹等多种途径解决,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方式筹集。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区级补助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方式筹集。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自筹资金,可以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自筹资金,可以通过自己出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社会帮扶等途径解决。
强化责任管护。积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区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与监管;区能源办负责制定项目的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协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区发改委及能源办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争取与分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及招标标准合同;区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供电部门负责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中标光伏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供电部门和中标光伏企业负责技术培训,对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进行指导。
专栏5 光伏扶贫
2015-2020年,全区建设光伏电站3.4万千瓦,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选择68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计4080千瓦;选择10000户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计3万千瓦。 |
第三节 乡村旅游扶贫
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加强乡村旅游重点区域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位、垃圾污水处理、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的扶持力度,支持农业园区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加强资金引导和扶持,从2016年开始,每年从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以发展乡村旅游为主要形式,以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与扶贫开发、生态农业等融合发展。制定贫困村旅游扶贫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精心谋划一批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加强向上沟通衔接,积极推动旅游扶贫开发项目落地。支持贫困村、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实现稳定脱贫。到2020年,建成6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带动3000人通过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获取土地租赁收入等途径脱贫。
加大乡村旅游扶贫宣传。重点推出一条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将示范区、示范村、休闲农业点作为全区旅游精品线路的节点重点推介。引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结合当地乡土文化、民俗风情,举办农事节庆游、山水美景游、民俗风情游、农家乐厨艺大赛等系列乡村旅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三进”营销(进社区、高校、企业单位)活动,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把乡村旅游景点变成“单位的疗养院”“学校的实践基地”和“社区的活动中心”。通过“结对子、举办产品对接(互换)会、发展营销代理人”等方式,拓展市场,有效整合产品链上的乡村旅游资源,联合客源地城市旅行社,开展社区广告植入旅游宣传、产品销售。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手段,介绍我区旅游扶贫情况,宣传旅游扶贫成果。
实施乡村旅游人才培育。创新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方式,重点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管理经营、实用技能等能力。以直接提升从业农民的服务水平与技术技能为核心,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能工巧匠传承人、乡村旅游创客四类人才和乡村旅游导游、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依靠人才支持和智力投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到2020年,完成1000名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任务。
培育乡村旅游电商品牌。将“旅游+互联网”理念全面融入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支持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旅游扶贫宣传营销。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旅游产品,鼓励各类旅游市场主体大力开发生活类工业品、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积极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支持本地产品直销中心、旅游商品集聚区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建设智慧旅游扶贫电商村,加强“村邮乐购”站点建设,对旅游扶贫示范村进行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等。到2020年,打造“金安旅游必购商品”“金安旅游特色产品”各5个。
专栏6 乡村旅游扶贫
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园区、示范村。选择一批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旅游资源好、临近景区或园区、有鲜明特色、有产业基础的贫困村作为旅游扶贫示范村,积极开展村庄道路、饮水、用电、村容村貌、民居、厨房、餐厅、客房、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特色”“一户一品”的旅游扶贫示范村。推进旅游扶贫示范村相对集中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发,打造旅游扶贫示范园区,在示范园区内着重开展“十二个配套”工程建设,全方位支持构建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 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推进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选择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镇、村,打造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培育若干乡村旅游集聚区。培育美丽乡村、森林人家、特色景观、休闲农业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努力从“农家乐”向“乡村生活”“乡村休闲”转变,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体验性、参与性新型业态和赏花、采摘、摄影、民宿、晒秋、婚庆、研学、写生、户外等特色旅游产品。重点开发美食、乡村民宿等系列产品。积极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种植绿色果蔬,开发本土特色产品及旅游商品,参与旅游业经营。实施乡村旅游四级联创工程,到2020年,争创6个旅游乡镇、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40家以上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 |
第四节 电商扶贫
将“互联网+”与扶贫开发相对接,优先在贫困村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电商扶贫。实施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培育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示范乡镇和“电商村”,开展电子商务强区创建活动,探索制订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的助推作用。
专栏7 电商扶贫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提高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覆盖率。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贫困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支持邮政、代销合作、气象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等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特别是向贫困村延伸,逐步建成区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交通、物流、供销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 |
第四章 实施就业脱贫
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通过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手段,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鼓励贫困乡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加大对贫困外出务工人员和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等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第一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加贫困劳动者收入为核心,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提高贫困劳动者参与产业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
推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岗位,帮扶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或季节性打工。将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与“百企帮百村”行动、与产业聚集园区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企业或产业园区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鼓励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工厂或车间,大力发展居家就业等新业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乡镇以及村级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年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至少提供5个以上岗位信息。
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
第二节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对贫困人口创业的政策扶持,降低创业门槛,指导贫困劳动者结合当地特色,在投入小、风险低、自己熟悉的领域创业,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支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带动家乡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创业。
专栏8 就业脱贫工程
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把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推动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扶持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各乡镇街、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在安排公共投资和农、林、水利、交通、通信、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增加当地农民就业岗位因素,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乃至农户家中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镇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用工单位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对进入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的)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政府另外给予每月100-200元的就业补助。对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正常运营满一年,解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就业时间连续达6个月以上)达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按照每个点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积极开发公共服务辅助岗位。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治安巡逻)、学校安全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公共服务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参与公共服务辅助工作。用工实体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政府另外给予贫困劳动者每月100-200元的就业补助。对安置贫困劳动者在辅助性岗位就业满一年的用工实体,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重点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力度,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统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施脱贫培训“雨露计划”,完善就业为向导的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培训后根据到企业稳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200元/人一次性奖励。贫困劳动者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发给30-1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不超过6个月),让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推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大力推广“招工、就业、培训”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支持贫困户子女到皖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整合现有农民工创业园,鼓励乡镇、村盘活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场地资源,为能人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孵化场所。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发挥扶贫基地示范作用。探索将热心公益、经营良好、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农民工创业园、青年创业园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扶贫基地要适当降低招聘条件,优先聘用贫困劳动者,并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扶贫基地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为其提供住宿、餐饮条件或发放交通补贴。对扶贫基地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
第五章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强规划约束、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需要得到基本满足,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我区易地扶贫搬迁1037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第一节 明确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旅游度假区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根据搬迁对象经济承受能力和生活习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集中安置区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安置区人口规模及分布、习俗习惯等因素,以方便搬迁对象使用为原则,统一规划设计建设。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加强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优先向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档立卡搬迁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和传统手工业等,通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民俗工艺、乡村旅游等开展创业,拓宽增收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
专栏9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全区103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规划建设建档立卡户住房约2.6万平米,同步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预期总投资约6000万元。 资金筹措:“十三五”期间,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和引导农户自筹资金726万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06万元;国开行、农发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518万元,并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约3750万元。 |
第六章 实施智力脱贫
坚持扶贫先扶智,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以提高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劳动者技术技能为抓手,精确对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教育最薄弱领域,着力从源头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第一节 加强教育扶贫
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稳步推进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鼓励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联合办学、集团办学、结对帮扶。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依托区职教中心等职业学校,面向特定区域、特定产业、特定人群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重点加大对各贫困村的智力帮扶力度,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掌握脱贫致富的技术。
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向贫困村延伸,扶持贫困地区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财政投入力度,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提高贫困地区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贫困地区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配备和培训。构建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重点面向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本土化培养教师,实施教学点“一校一全科教师”计划。鼓励和引导免费师范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教。完善贫困地区教师多渠道培训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音体美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十三五”期间将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轮训一遍。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教师专项支教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驻点支教。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专栏10 教育扶贫
实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按国家规定,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在实施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基础上,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参加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实施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助。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大力推行定向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大职业院校在区内招生力度,支持区内职业学校扩大区内定向招生计划,并引导毕业生在本区就业,最大范围吸纳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优质高等职业教育。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中心)、配备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加大布局调整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体育场建设、图书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扩大培养能力,推进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吸纳社会资金对贫困家庭高中生进行资助。 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责,全面推行金寨模式,整合区域内学历教育和各种职业培训资源及功能,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培训作用;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改善金安职教中心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计划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支持各职业学校重点建设职业教育省级示范特色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开放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六安市艺术学校扶贫实训基地。 教育扶贫结对帮扶。鼓励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联合办学、集团办学、结对帮扶。组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统筹安排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普通高中。 |
第二节 加强科技文化扶贫
加大科技扶贫支持力度。各类科技项目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建立稳定资金来源渠道,从2016年起至2020年,将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按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扶贫。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帮扶力度。围绕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民生产的实际需求,加大科技帮扶力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才培训,为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提供科技支撑。
加大文化扶贫支持力度。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农民阅读服务、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人才支持计划,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专栏11 科技文化扶贫
科技特派员“包村联户”扶贫服务。组织百名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村开展科技帮扶,通过实地指导、技术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多种形式,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帮助贫困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凡在贫困村开展“包村联户”扶贫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将与省科技扶贫帮扶项目有效对接,实行项目、资金和技术三同步三落实,发挥科技特派员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每年建设一批贫困村农民文化乐园,提升提升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积极开展“送戏进村”活动,丰富贫困地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
第七章 实施社保兜底脱贫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稳定脱贫中的保障作用,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等脱贫的家庭实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第一节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实现“两线合一”。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缩小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差距,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确保2016年底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85%,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
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将所有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对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第二节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着力提升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深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
加强特困供养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深入探索农村敬老院向养老中心转型,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商业保险等形式,实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提升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
关爱服务贫困残疾人。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落实并完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适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其发展生产、就业创业。
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投入,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第三节 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村倾斜,重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精准认定危房改造户,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落实“一户一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程实施、资金监管等各项制度,确保规范、阳光操作。
专栏12 社保兜底脱贫工程
农村低保标准量化调整。确保2016年底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85%,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 探索农村敬老院向养老中心转型。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深入探索农村敬老院向养老中心转型,积极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到2017年底,完成全区68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的安全。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第八章 实施健康脱贫
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17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20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一节 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着力推进“三保障一兜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降低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补偿门槛,提高补偿比例,扩大贫困人口慢性病、重大疾病医保补偿病种目录。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制定贫困人口分级诊疗管理办法,严格县域外诊治条件,规范就医秩序。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费用管理,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药品、耗材等费用。
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
第二节 优化医疗服务
开展贫困人口医疗卫生签约服务。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按照普通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
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对口帮扶。
推进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
第三节 加强疾病防控
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强化和落实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实施农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公共卫生项目。扎实推进基本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专栏13 健康脱贫工程
代缴贫困人口医保参保费用。自2017年起,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 降低医保补偿门槛。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降低住院治疗补偿起付线。 强化大病保险保障。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逐步提高分段补偿比例。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救助比例。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 实行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
第九章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以道路、水利、电力、网络等为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破除发展瓶颈制约,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一节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加大区乡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标准,实施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和撤并建制村、一定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
专栏14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完成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使全区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区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公路。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016年至2017年下半年,完成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使全区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公路。 村级道路畅通工程:2016年至2018年底,完成交通部认定的建制村通达路线窄路加宽改造任务和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完成68个贫困村内通往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道路网络。 |
第二节 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
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重点向贫困村倾斜,进一步加快贫困村防洪、排涝、灌溉、农村饮水、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到2018年,扭转贫困村水利发展滞后局面,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力争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专栏15 水利建设扶贫工程
安全饮水工程: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2016-2018年规划建设主要为管网延伸工程合计43处,建成后供水范围将覆盖68个贫困村,受益农村人口12.15万人。 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从2016年起到2018年底,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贫困村库塘、堰坝、小水闸、小泵站等“八小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打通贫困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好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淠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洼地治理、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等项目,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项目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小流域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到2020年底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加强水源涵养与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山洪灾害防治: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到2018年底前,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试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区19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每年推进1-2条山洪沟治理,不断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
第三节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对全区贫困地区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进行改造升级,重点为农村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以及用于满足新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配套电网建设。
专栏16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投资升级。到2018年,基本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到2020年底,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千伏安/户,供电自动化、信息化和普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
第四节 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加强偏远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开展互联网为农便民服务,提升农村互联 网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
专栏17 农村信息化建设
加快贫困村宽带接入和校园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
第十章 实施生态保护脱贫
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道路林荫工程,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投入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水生态治理等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加强防灾减灾避灾,加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专栏18 生态保护扶贫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在保护好现有56.3万亩森林资源的基础上,依托林荫工程、森林村庄创建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并充分利用森林抚育经营、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项目投入,改善贫困地区森林质量。同时本着精准扶贫的原则,对公益林地区的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区财政资金进行精准扶持。到2020年贫困地区实施造林面积2万亩,实施森林抚育面积4万亩。创建森林村庄50个,森林城镇5个。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8.5%,进一步巩固我区生态安全屏障。 大力发展林果经济产业。在我区中部及南部地区,大力发展以木本油料林、猕猴桃、桃等为主的特色优势林果经济产业。从2015年开始,每年新建500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到2020年全区林果经济林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达到5.2亿元。 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和空间环境,重点发展林药、林禽等林下经济模式,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带,提高林地综合产出率,走出一条“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生态发展新路子。 加快森林观光休闲开发步伐。结合“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布局,充分利用森林生态景观资源,在林区着力扶持山区农民发展森林旅游人家、森林度假、观光等特色森林旅游项目,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到2020年,扶持打造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森林旅游人家、生态观光园25家。 优化绿化苗木产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部门服务的原则,加大贫困地区乡土树种培育产业发展力度。每年新育苗以桂花、朴树、三角枫等乡土树种为主的景观绿化苗1000亩。 |
第十一章 实施金融扶贫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作用,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新增贷款增幅高于全省贫困县新增贷款增幅,直接融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融资结构不断优化;保险深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一节 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持续扩大融资规模。促进银行信贷投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在我区有效信贷投放,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扶贫信贷计划,做好支持扶贫开发的台账建立工作,不断加大对我区信贷投放。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支持区内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大力推进扶贫龙头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采取投贷结合方式对上市挂牌企业予以引导与支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扶贫作用,鼓励各政策性银行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鼓励各合作银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完善贫困户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适合我区及贫困户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
第二节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结合我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重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金融产品。以油茶种植、苗木培育、板鸭生产等产业集群为载体,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园区等组织,联合核心企业和农户,加强银保、银担合作,推进“信贷+担保”、“信贷+保险”和“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金融产品。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重点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适时开展农民住房、机械设备、商标、订单等抵质押贷款。
健全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大中型银行重心持续下沉,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三农”金融服务部及“支农、支小”特色支行。加快村镇银行筹建步伐,发展壮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逐步形成功能互补、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基础建设,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增加ATM机、自动存取款机、POS机、电话支付终端等电子机具布放量。推广“拎包银行”和“流动银行服务车”等便民服务模式运用,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金融服务。利用现代化通信技术,加大推广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电话银行的应用力度;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助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贫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违约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制度,维护金安金融长期稳健发展。
专栏19 金融扶贫
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扶贫企业贷款贴息、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及贫困农户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推动扩大承贷机构范围。加强扶贫贴息贷款执行情况统计、考核,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推广新型林权抵押贷款。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力度,争取与更多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企业试点范围,盘活林农林业资产,努力形成“资源增长、效益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
第三节 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
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整合我区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积极争取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重点用于为金融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发放扶贫贷款提供贴息和风险补偿等。
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充金安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三年内拟增资1亿元。积极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为扶贫开发提供融资担保。探索设立政府出资的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
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类型。争取省市财政、保监部门支持,适当提高上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赔付标准,发挥保险在“三农”防灾减灾和补偿救助中的作用。继续做好水稻、玉米、能繁母猪、奶牛等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开展其他保险,支持引入商业保险,不断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扩大涉农保险品种覆盖面。推动商业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对接,提高农村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意外伤害保障水平,完善农民保障体系。
第十二章 实施社会扶贫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专栏20 社会扶贫
定点帮扶脱贫。健全完善领导联系扶贫工作制度,区级领导联系贫困村。压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双包”责任,完善定点扶贫牵头部门工作制度,建立定点帮扶干部管理机制,严格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定点帮扶单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落实帮扶责任人,落实结对帮扶、定点脱贫,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精准对口扶贫。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以帮助贫困人群为着力点,重点开展定点定向帮扶。组织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与贫困村进行一帮一的结对子,认捐、认建、认助,把用于扶贫的资金、项目用到农村脱贫最需要的地方,帮扶扶贫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其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帮扶对象结成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三年行动计划。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动员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企帮一村” 、“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需求,引导帮扶企业“有什么帮什么”,利用三年时间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志愿服务扶贫。充分发挥各类公益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注重发挥青年学生、青年企业家、优秀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志愿扶贫行动,动员各类志愿者参与贫困识别、贫困调研、助教支教、文化下乡、送医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工专业人才的优势,深入城乡社区,特别是散居的、没有列入定点帮扶对象的留守贫困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服务,为青壮年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生计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和个人摆脱困境,逐步和全国人民一起迈向小康道路。 |
第十三章 保障措施
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 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节 创新扶贫机制
建立精准扶贫数据管理机制。充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库,加强信息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坚持统一规范的原则,实现脱贫攻坚的各类数据相互兼容、信息共享。提高平台建设质量,为科学决策、项目监管、考核督查等提供依据。
建立脱贫成效评估和脱贫人口核查机制。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可信度。成立专门的脱贫人口核查队伍,通过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脱贫人口核查工作,确保全区贫困人口真脱贫、脱真贫。
完善考核、反馈机制。强化区、乡、村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加强对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建立定点扶贫工作激励评价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建立重大涉贫事件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对重大涉贫事件负总责,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工作,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对处置不力或违法违规的当事人严肃追责。
实施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制定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的标准、程序和认定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规范操作、正向激励,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有序退出。扶贫对象退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工作流程,全面准确把握好政策和相关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脱贫精准真实。
第二节 加大财政支持
加大区级专项扶贫投入。区本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区直部门分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将各项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对扶贫投入。区财政对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贫投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政策,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全区脱贫攻坚支持力度,资金规模与全区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
增加政府债券资金对扶贫投入。省分配我区的新增地方债券,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建立区级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吸纳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加大脱贫投入。
推进统筹整合。建立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清单,围绕十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除各种补贴给农民个人的资金、救灾资金及其他有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外,将中央和省、市、区安排的扶贫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用于脱贫攻坚。区直涉农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并实行单列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运用政府引导基金、金融资本、社会资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企业和社会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工程。积极运用扶贫公益捐赠企业税收抵扣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扶贫捐赠力度。支持搭建网络平台,运用社会众筹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脱贫攻坚。
第三节 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区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推进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按照脱贫攻坚责任分工要求,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梳理和细化措施,明确部门、行业脱贫攻坚责任,研究制定各领域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谋划好到村到户精准帮扶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队伍建设。充实加强脱贫攻坚力量,强化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区、乡、村三级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乡镇设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有贫困人口的村设立扶贫专干,保障工作经费,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扶贫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脱贫攻坚能力。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认真落实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行驻村帮扶单位、帮扶企业与村支部联建党支部。建立选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村对口帮扶常态化机制。
强化任务落实。围绕“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目标,保持建档立卡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细化任务分解,具体到村到户到人,强化措施、确定时限、公开透明、挂图作战。把脱贫任务明晰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保持稳定性,做到不脱贫、 脱 钩。创新工作推进方式,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既抓结果、又抓过程,实行月督查通报、季调度推进、年考核评比。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扶贫开发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