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8-00006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内容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21-08-27
来源单位: 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新闻发布会
号: 词:

金安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8-27 17:50 信息来源: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7日下午3点

发布单位:六安市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地点:区政府第四会议室

发布主题:金安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发布人: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金娅

主要媒体:皖西日报 六安广播电视台 区融媒体中心等

发布会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金安区乡村振兴局,对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金安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根据此次新闻发布会安排,我就金安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发布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全面总结经验成效,进一步健全机制、调整政策、细化要求。对发现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二)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6000元(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为监测范围,通过对全区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搬迁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排查,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媒体、信访、舆情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农户自主申报方面,通过上门宣讲、村务公开、信息推送等途径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率,因地制宜拓展便捷的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基层干部排查方面,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定期入户走访,及时反映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进行常态化预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部门筛查预警方面,以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基础,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教育、医保、水利、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工商等区直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基层核实。

(二)监测程序。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通过书面形式以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评议后,由村两委进行核实和村级评议并确定初选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同时提交区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根据工作实际,数据比对工作可以在村民小组评议后、村级评议前进行,村两委结合数据比对情况组织核实并评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村两委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汇总本辖区内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后,组织人员将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标注。农户提出申请时应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农户无法自己填写申请的,可以委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或近亲属代为填写,同时加按本人手印。村级评议应召开由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

(三)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后提交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公告,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动态管理。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实时掌握农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主动发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研判处置。

四、完善帮扶政策

(一)强化政策支持。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完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以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政策。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所有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行业政策。

(二)坚持精准施策。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根据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对脱贫不稳定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加强分类管理,落实好各类民生普惠性政策,并根据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三)健全帮扶机制。落实区级统筹、乡村为主、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帮扶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帮带作用扎实开展联系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不脱钩,因工作调动、退休、患病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调整到位;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整合区乡力量,因户因人安排联系帮扶;落实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各级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百企兴百村”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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