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金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年报

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金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安区民政局联系(地址:正阳南路金安区民政局;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63460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六安民政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金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等项目公示。2019年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制度上加强管理。二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民政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重点报道局、各股室有特色的、有成效的民政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栏目,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2019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季度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信息宣传、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同时,我局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增6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公众互动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机制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二是公开方式还不够创新,图解、视频等新媒体宣传能力还不够,可读性、感染力不够强;三是信息发布不够全面,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平台主要发布民政系统内信息,民政系统外的信息和推送渠道还未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工作显得乏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创新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强化专职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升政务公开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