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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金安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安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安区税务局联系(地址:安丰路西100米;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9356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金安税务工作实际,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3.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两名专职人员和四名兼职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公开、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政府信息管理

1.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及时公开机构、人事变动情况。主动公开我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2.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我局依托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网站、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

3.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及时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招标采购、应急管理等政策执行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

4.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制度。2019年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区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单位,按季度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59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73.1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内容单一;三是信息发布不够全面,还未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公开。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