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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门绩效自评栏目更新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2-07-07 10:32 来源:金安民生工程办公室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136号)要求各项目绩效自评待项目完成后开展,自评结束后公示自评结果,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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