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项目信息网上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牵头单位:金安区妇联
目标任务: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对全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35-64岁)开展一次“两癌”免费筛查,其中2021年完成城镇低保适龄妇女筛查368人。
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 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筛查、阴道分泌物
湿片显微镜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筛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
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 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
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3. 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
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
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
下简称 BI-RADS 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 乳腺 X 线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 BI-RADS 分级 0 级以及 3 级者,进行乳腺 X 线筛查。乳腺 X 线筛查结果采用 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 组织病理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 BI-RADS 分级 4 级和5级、X 线筛查 BI-RADS 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 X 线筛查 0 级和 3 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筛查。
(三)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筛查服务机构协助当地妇联收集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当地妇联告知筛查异常人员/可疑病例尽早接受进一步诊
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配套政策:无
经费标准: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84 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标准 59 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25 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159 元(其中:省级
财政补助标准 111 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48 元)。
监督电话:0564-3261207
项目开展情况:截止6月17日,已全面完成2021年筛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