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金安区“四项举措”推动社会救助民生实事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04-30 15:27 来源:金安民生工程办公室

今年以来,金安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优化实施四项举措,不断推进社会救助民生实事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已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982.8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3万人。

提升服务效能,实现主动救助。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转变工作方式,将困难群众“依申请救助”逐步转变为“主动发现救助”。区民政部门制定政策、统筹资金和监督指导,实现救助需求与救助资源的高效对接。各乡镇(街)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将以往群众自主申请逐步转变为主动发现群众困难、主动帮助困难群众进行申请社会救助。村(社区)依托社会救助服务站和社会救助协理员,通过上级反馈的新增重病等预警信息,开展常态化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今年一季度发出预警监测数据1400余条,主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67人次。

强化动态监测,实现精准救助。主动加强与医保、乡村振兴、残联、人社等部门对接协调,将涉及民生数据汇聚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中,实现常态化数据更新和共享。截至目前,共享信息达169万条,涵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3.7万人。根据居民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等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关键因素,将相关部门共享的民生数据与民政部门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评估分析、动态监测。今年一季度新增低保对象278户515人、特困供养人员81人。

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快速救助。社会救助办理实行先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后受理,村级“救急难”互助社救助不设置核对环节,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无疑议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重点强化长期末端公示。将低保审核确认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申请社会救助所需证明材料,相关情况可由乡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或调查核实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实现快速救助。

加大救助监管,实现规范救助。区民政部门加强社会救助全流程监管,指导乡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协助开展救助工作人员,对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办理时限、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等各环节进行监管。对乡镇(街)每月上报备案的新增救助对象,采取日常监督、暗访抽查等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核查,对近亲属备案的新申请救助对象实行100%入户调查,对核查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通过专项督办和工作提示方式加强指导、督促整改,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

 

版权所有:金安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安区政府220室
电话:0564—3261389 邮箱:jams3261389@126.com
网站标识码:3415020051 皖ICP备17023310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4-04-30 15: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