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从2009年二季度起,将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860元提高到1000元,全省保障人数达到208.3万人。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从2009年二季度起,将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860元提高到1000元,全省保障人数达到208.3万人。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版权所有:金安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安区政府220室 电话:0564—3261389 邮箱:jams3261389@126.com 网站标识码:3415020051 皖ICP备17023310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