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沿革 >> 2011
 
十一、新型农民培训
发布日期:2011-04-15 00:23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由各市县选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培训机构,分别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和农民科技示范培训,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生产大户等。根据培训类别不同由政府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省农委

 

版权所有:金安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安区政府220室
电话:0564—3261389 邮箱:jams3261389@126.com
网站标识码:3415020051 皖ICP备17023310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2-11-06 1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