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沿革 >> 2012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2-04-20 00:0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2012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版权所有:金安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安区政府220室
电话:0564—3261389 邮箱:jams3261389@126.com
网站标识码:3415020051 皖ICP备17023310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2-11-06 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