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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发布日期:2012-04-20 00:0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及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利用闲置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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