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沿革 >> 2014
 
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日期:2014-02-12 00:00 来源:民生工程办公室

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继续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统筹地区占所辖县(市、区)的比例≥5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整体推进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4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图为六安金安区陈于东喜领2013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21万余元。

 

版权所有:金安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安区政府220室
电话:0564—3261389 邮箱:jams3261389@126.com
网站标识码:3415020051 皖ICP备17023310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2-11-06 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