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省约2.8万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发放扶助金,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为止。同时,对全省约6500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二级、一级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200元、300元补助。
版权所有:金安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金安区政府220室 电话:0564—3261389 邮箱:jams3261389@126.com 网站标识码:3415020051 皖ICP备17023310号-1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