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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发布日期:2016-02-15 00:00 来源:民生工程办公室

    

    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和国有垦区棚户区进行改造,推进改善住户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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