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06 16:22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金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金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金发〔2019〕9号)制定本规定。

一、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三、区教育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区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指导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三)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

(四)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实施中小学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规划实施地方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教育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安全、国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六)负责中小学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配合组织部门对区直属学校校级干部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职权考核任用中小学校长和其他教育管理干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申报和初中招生计划的制定。协助市教育局做好高中阶段教育的各类招生工作。负责初中招生工作。负责管理初中、小学学籍和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力量申请办学的考察及申报(或审批)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基建投资和事业经费计划。组织指导学校的教育统计、财务审计、财务预决算、开展财务监督。组织指导学校校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学校的校舍安全工作。组织对中小学的收费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办理外援项目的申报及协调服务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配合协助市教育局进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二)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的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工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股)。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育体育政策宣传。指导督促教育系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和日常党务工作。指导、检查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及党员年报工作。协助有关股室,做好党内干部教育、培养、培训、考核、任用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区各类公办学校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管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办理全区在职、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安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和全区申请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或上报)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办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区直属学校校级干部进行考核。负责区教育局管理的干部考核工作,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负责统一管理、核算全区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育经费,组织、指导学校编制教育经费部门预算,监督学校严格执行预算。负责宣传贯彻执行财务法规法纪,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校产管理,开展内部审计、财务检查与监督。组织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专项项目和援助项目建设,负责学校校舍安全。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本局相关股室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监督学校依法收费。管理、核算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经费。

(五)教育股(行政审批股)。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实施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学生安全(包括学生安全教育、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化学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工作。会同有关股室申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初中结业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和初中招生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初中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中小学教材的使用情况。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参与组织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指导办好各级示范学校和重点职业中学。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配合协助市教育局进行普通话测试。

(六)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规划,会同有关股室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督促检查;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检查督促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七)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年度检查及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对各类社会力量申请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考察及申报工作。

机构名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单位负责人:杨正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564-3261718

邮政编码: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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