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职责
股室职能:
教研室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承担中小学教学科研、教学研究、教学评价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的事业机构。教研室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教研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指导思想的工作方针
教研室工作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1.教研室的工作必须立足于培养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为全面提高未来劳动者和整个民族的素质奠定基础;
2.教研室的工作必须立足于大面积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要深入基层,深入教学第一线,面向全体学生,使他们都能在各自基础上获得充分发展和不断提高;
3.教研室的工作必须立足于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的文化、业务素质,热情帮助教师探索、掌握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二、教研室的工作职责
1.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思想,用以指导科研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
2.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和教育决策有关的重大实际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工作调研,及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建议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努力体现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所管辖区域内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方法,提出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育科研的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5.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质量;
6.根据上级有关的规定,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研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7.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经有关部门批准,组织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8.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丰富教学技能,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9.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管理。进行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对考题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考题命题工作, 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
10.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在深层次上探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科学途径。
负 责 人:邬登宏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6
办公电话:0564-3261728、3261727
电子邮箱:1901010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