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心职责
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实施金安区普通高中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3.搞好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4.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杨孝培
办公地点: 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1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6
办公电话:0564-3261735,0564-3261736
电子邮箱:happy_yx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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