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

发布日期:2024-02-01 13:00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股室职责:

1.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

2.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工作规划,会同有关股室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督促检查;

3.组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4.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5.检查督促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

负 责 人:张泓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6

办公电话:0564-3261722

电子邮箱:3814420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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