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管办职责

发布日期:2024-02-01 11:30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股室职能:

1.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系统的学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年度检查及督导评估工作;

3.负责对各类社会力量申请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考察及申报工作。

负 责 人:王敬柱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6

办公电话:0564-3261726

电子邮箱:11977386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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