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办职责

发布日期:2024-02-01 11:00 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股室职能:

1.负责全区公、民办学前教育工作;

2.督促、指导全区幼儿园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拟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4.管理、指导全区学前教育的安全、师德师风、行政和保育等日常工作;

5.组织全区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幼儿园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工作;

6.牵头做好全区幼儿园的考核、评估及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幼儿园的各类创建工作;

8.做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年报工作;

9.负责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管理工作;

10.会同民管办负责做好全区幼儿园年检工作;

11.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

12.做好全区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和惠民政策落实;

13.协同民管办参与全区民办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变更等事项的申报和审核审批工作的服务和监管职能;

14.会同物价部门审核全区公、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财务审计监督;

15.完成区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何超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5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6

办公电话:0564-3268260

电子邮箱:13776093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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