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股(教育团工委、学生活动中心)职责
股室职能:
1.负责校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深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2.负责全区中小学思政精品课程建设,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课等思政课程和其他学科思政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学校思政课品牌建设,总结推广学校思政工作经验;
4.负责全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5.负责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统筹和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生思政教育活动,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实践育人效果;
7.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文明礼仪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8.负责学生先进模范榜样选树和宣传学习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团教协作,推动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改革和规范发展;
10.完成上级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孙华梁
办公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21号(金安区政府向南约700米)办公楼2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237000
办公电话:0564-3261723
电子邮箱:3261253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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