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教育局关于 2023-2024 学年度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4 08:28信息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教基〔2023〕63号


各直属学校,幼教中心,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

为全面做好秋学期期末工作,提前做好寒假准备,确保按时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任务,现就我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 学年度寒假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2023-2024 学年度全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按照《六安市教育局关于 2023-2024 学年度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23〕45号)要求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 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开始放假,2 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及中职学校 2024 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假,2 月26日开学。

普通高中高三年级 2024 年 2 月 4 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放假,2 月 19 日(正月初十)开学。

幼儿园放假及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国家、省、市如有新的文件要求或因相关情况需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寒假前后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利用假期时间妥善安排好校舍维护维修以及教学仪器、设备、教材等准备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二)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作业管理”,统筹安排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假期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开学考试、测试。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

(三)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动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信息台账建设,重点关注初三年级学生复学信息台账,确保控辍保学信息准确无误,不因工作失误或遗漏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发生失学辍学问题。要安排好教师假期家庭走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四)关注学生身心健康。要切实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帮助假期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为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提供指导和帮助。要利用假期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稳妥组织开学前后心理健康摸排工作,动态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见效。

(五)规范教材教辅和进校园读物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材管理的各项要求,利用寒假时间,对照课程、教材、教辅、读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教材教辅读物要立即进行清理处置。

(六)严格寒假期间安全值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安全排查,梳理校园管理盲点与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场所、仪器设备的管理看护,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校领导要带头值班,确保人员到岗到位,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和城区教育辅导组在寒假前要将本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表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区教育局寒假期间值班电话为:0564-3261718,0564-3261737。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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