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5 08:00信息来源:金安区委第三巡察组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3月5日至5月31日对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金安职业学校)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区教育局(区教师发展中心、金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地址、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区教育局四楼巡察组办公地点;

(二)邮政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纪委监委楼417室,邮编237000;

(三)联系信箱:共四处(具体位置:区教育局大门口北侧和教育局一与二楼中间过道各一处,区教师发展中心院内一处,金安职业学校院内一处);

(四)电子邮箱:jaqwds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955640612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金安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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