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皋城幼儿园有限公司拟终止办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安皋城幼儿园有限公司已自愿向我局提交终止办学书面申请、决策机构终止决议、在园幼儿分流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置承诺等有关材料,现对该园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19日—9月25日。
一、幼儿园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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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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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安皋城幼儿园有限公司 |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正阳路以西李公麟路以北 |
23415A160000139 |
二、相关事项
1.办学安排。2026年秋季学期、2027年春季学期该园继续正常开展保育教育工作,保障现在园幼儿正常就读。自公示期满后,该幼儿园不得招收新幼儿,不得预收2027年春季学期保教费用。
2.善后处置。幼儿园须严格落实幼儿分流安置方案,做好在园幼儿转园对接;妥善处置教职工劳动关系。本次属于举办者自行申请终止办学,由幼儿园举办者自行组织财务清算,优先清退幼儿预收保教费用、结清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依法清偿全部债权债务。清算完成后,举办者须向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办学许可注销不等于法人主体注销,相关债权债务由举办者承担。
3.异议反馈。利害关系人(幼儿家长、教职工、债权人等)如对本次拟终止办学事项存在异议,请携带书面佐证材料,至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3261726。
4.后续办理。公示期满,若无实质性异议,我局将依法作出准予终止办学决定,待办学行为结束后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办学许可注销后,该机构不再具备学前教育办学资质,不得以原幼儿园名义开展保育教育、招生收费等办学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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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