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26 11:36 信息来源:金安区发改委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1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1.规范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统一发放对象和标准。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及时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不断优化社区就业服务质效,广泛收集社区周边企业招工信息,动态实时发布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推进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不断优化“三公里”就业圈线上服务平台,持续提升服务经营实体数量、发布招聘岗位数量、对接求职人员数量、对接成功率。

3.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1个(含公益性零工市场)。认真落实《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要求,科学设置布局,合理规划功能,统一建设标准,规范运行管理,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权益维护,加强信息支撑。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以“1+N”(即:1个零工市场加N个零工驿站)模式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72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680人次,“回炉”培训204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140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协调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

3.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落实对获评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称号的,由省级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4.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协调落实用水、用电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2个、农村幸福院17个,提升一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种类和规模,科学布点规划,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面。探索“家门口”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助餐、助洁、居家上门服务等,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通过整合农村闲置校舍、村民富余房屋等方式,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摸清需求、分层分类、多元筹资,促进长效运营。

3.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在省级财政适当奖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区级财政支出资金,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做好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争取在民政重点工作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2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完成中店镇、东桥镇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工作。

2.指导各乡镇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等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3.加强公墓年检制度,5月底前完成对全区范围内的公墓年检工作。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1.指导乡镇(街)整合村(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主动发现队伍,采取“线上预警+线下走访”相结合方式,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摸准实情、查实需求,建立完善台账,实施精准救助。

2.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市级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2025年,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4.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开始后,根据各个业务单位提供的分类资助人员名单,在医保系统中进行身份维护,确保资助群众能够顺利参保筹资。同时,动态做好对困难群众参保情况的比对核对,及时将未参保名单分发至各乡镇(街),督促未参保群众尽快参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60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938件。(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机制,通过乡镇(街)、村(社区)、企业基层工会摸底排查、职工自主申报等方式,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区总工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个梯度进行帮扶救助,发放帮扶救助金。

3.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不少于1772名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为不少于245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康复训练0-6周岁儿童不低于1.7万元/人,7-14周岁儿童不低于1.5万元/人;预约单训康复训练不低于1.2万元/人,具体按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

2.为不少于2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其中:申请假肢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申请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申请享受肢体类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3件)。为216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市辅助器具补贴目录执行。

3.为不少于1291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不少于300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通过常态化联系和定期摸排,动态掌握困难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家庭状况,切实做到应帮尽帮、精准帮扶。加大对因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重大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帮扶力度。

2.按照“惠普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残联、住建、医保等部门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引导社会组织加入关爱行动。各地要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有效缓解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落实乡镇(街)属地责任,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困难退役军人宣传帮扶援助的条件、范围及办理程序。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300人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指导各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各校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辅助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2.指导各校按职责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加强资金发放和执行管理,强化学生资助监管。

3.进一步提升资助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资助数字化平台应用,为资助工作统计分析、资金预算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撑。

4.进一步提升资助宣传和育人成效。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等方式,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让资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督促和指导各校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不少于187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128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逐步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以培训技能和提升职业能力为目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2.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培训经费按每人次800元进行补贴(包含交通补贴费),从省级残疾人事业经费中支出。

3.为128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托养服务。

4.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资金予以安排。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不少于1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对于市级以上财政给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资金予以安排。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提高改造绩效。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480个,提供普惠托位160个;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所,提供公办幼儿园学位810个,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2.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改造7所公办幼儿园托班,实现幼儿园开设托班占比不少于30%。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大型园区开展托育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3.落实好市教体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22〕39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规范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延时服务活动,杜绝“小学化”教学。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和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家长全覆盖。

十三、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全区光环境未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改造,确保2025年底达标率达到90%;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全面摸排所属中小学校光环境达标情况,积极筹集资金对未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光环境改造。将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纳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要点。

2.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3.统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等建设和改造提升;统筹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日常体育教育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4700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5.3万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重点面向乡镇(街)、村(社区),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办法扩容增量老年学校46所,改善办学条件,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5.3万人。

2.落实对改建的公办区、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10万和3万元的改建补助,其中对脱贫县,省级财政按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3.围绕老年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定期对各级老年学校的教学设施、管理和业务等开展指导,着力规范办学管理,不断提高老年学校的办学水平。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以上。

2.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2468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7323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

3.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无需挂号直接复诊。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4.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口腔专业人才,开展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0人次,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口腔医疗机构,大力推进口腔执业医师多机构备案。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3.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鼓励有条件地区逐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2.11万人次宫颈癌、0.78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全区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按照每剂次40.5元标准测算(具体价格根据省统一招标中标价确定),该项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2.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2.11万人次宫颈癌、0.78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由中央、省和区级财政共同承担。

3.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成立“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女性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实行定期调度机制,通过专项督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定期通报和帮扶指导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

2.针对不同水体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治理方案,做到“一水一策”,因地制宜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3.落实专人或兼职负责水体巡查与保洁工作,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对完成治理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一般为2000平方米及以上),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监测,严防治理完成水体“返黑返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防治水体产生污染。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投诉热线平台,搭建与群众联系和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跟进并积极查处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等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切实消除环境隐患。

2.加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重点整治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排放、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推广科学高效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3.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监管与场地管理、常态巡逻与噪声自动监测平台建设、自我管理与教育引导有机融合的多元治理模式,实现有效预警、防控噪声超标问题。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3.895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推进措施:

1.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加强项目调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

2.对已建成项目做好管理和养护工作,落实好管养单位及责任人。同时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及时完成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做到“一路一档”。

3.加强本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展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和效益,激发社会各界对农村交通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加强停车资源供给和管理。(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推进措施:

1.推进停车资源共享。鼓励公共建筑、机关事业单位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对走亲访友的外来车辆进行免费开放,提高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存量停车位使用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2.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加强智慧停车和停车秩序管理。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新改(扩)建不少于5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按照“布局科学、规模适当、业态多元、特色鲜明”要求,依托“15分钟阅读圈”,合理布局建设公共文化空间。

2.积极引导全区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分享、艺术展演、培训讲座、科普教育、文艺沙龙、影视播放、公共社交等活动,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文化需求。全年举办各类活动不少于40场,服务群众2万人次。

3.根据省公共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组织全区公共文化空间参与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争取省级公共文化空间奖补资金,支持乡镇(街)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2025年,全区完成“送戏进万村”活动场次不少于311场。

2.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牵头单位:区房产中心)

推进措施:

1.统筹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充分征求民意,细化改造方案,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开工。

2.在各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进行现场调度,掌握实时情况,做好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监管。对滞后街道开展重点调度,督促按期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改造效果和群众满意度。

3.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市级配套资金,并鼓励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及引进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来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3102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1.875万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88台。(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企业承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2.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建设提速增效。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建设计划,定期汇总各小区建设进展情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停车点、充电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加快推进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88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全区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由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领域包保牵头,协同推进。

二十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问题。(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推进措施:

1.通过管网延伸、新建供水工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解决特殊季节供水短板弱项。

2.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畅通群众供水诉求反映渠道,高效处置农村供水投诉,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

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各级政府投资等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二十七、推动全区工会驿站增能提质,新建、提升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8家。(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1.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在城区街道、繁华商圈、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党群驿站、加油(电)站、连锁餐饮店等处提升一批工会驿站。优化布局,动态调整部分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服务人群少的工会驿站。鼓励扶持综合性驿站、24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小快灵”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

2.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区、乡镇(街)两级工会暗访制度,健全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工会驿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保障工会驿站消防、用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

3.坚持“共建共商”机制,创新驿站服务内容,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基本服务内容及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

4.充分利用各类服务阵地和多种媒介,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成效,讲好驿站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高德、百度等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优化关键词搜索,方便户外劳动者快速查找,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美誉度。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8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等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加强“惠民菜篮子”行动评价考核工作,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按规定落实“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2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梳理研究本地食品小作坊发展状况,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报“食安名坊”。

2.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选出2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小作坊,在五月底前为培育对象制定“一坊一策”培育方案,按照“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要求,加大对培育对象帮扶指导力度,帮助培育对象规范提升。

3.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培育对象开展评审,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发放证书。落实“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食安名坊”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40批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定期开展“百姓点检日”活动,大力宣传推广“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通过民意征集系统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确定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等检验项目。配合省、市局开展好药械妆抽检工作。

2.按程序进行抽检招投标,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及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系统下达“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后,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并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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