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3-00007 信息分类: 议事协调机构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3-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安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协调小组的通知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安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 10:45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金安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税务机构改革专项组领导下,建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研究解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税务机构改革专项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    区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    区税务局局长

  员:  智  区委编办副主任

        余永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权良堂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安国  区医保局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

          兵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水保中心主任

          冲  区人防办副主任

        徐济宏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汪家萍  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张家毅  区数管局副局长

            区税务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有关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办公地点: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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