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安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目录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金安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目录(试行)》已经金安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1、金安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目录(试行)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图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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