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1-00030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金安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1-16
来源单位: 金安区政府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53 信息来源:金安区政府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本报告依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丰路与佛子岭路交叉路口金安区政府行政中心;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2688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8条,政策解读材料29篇。聚焦回应关切,主动回应218条。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强化民生及经济领域信息公开,更新涉疫信息322条,六稳六保领域信息284条,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信息22,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信息98条,减税降费信息26条,扩大有效投资信息29条,乡村振兴信息140条,设置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专栏。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7739条,202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5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规范办理流程。今年我办收到线上线下共18条依申请公开;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不予处理3件,转至下年办理的共1件。发生行政复议9次,行政诉讼1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省市考核要求,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按照要求调整政策文件格式,规范有效性,共梳理公开继续有效文件154件,失效文件67件。紧贴群众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类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信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按月开展错敏词、错链、个人隐私问题的自查及整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设置“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着重围绕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就业保就业、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教育发展,卫生健康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发布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积极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采用周例会的方式,每周总结复盘重点工作以及工作中的疑难点,会上讨论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形成督办单,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专人负责督促。全年形成工作提示函6个,发布季度通报2次,制定《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的通知》,从组织推进、标准指引、平台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0

1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3

0

2

9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意见征集效果不佳,未能实现良好的征集效果。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的信息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采取的改进措施:一是利用工作交流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渠道进行互动征集,并采取座谈会等线下形式进行征集,提高意见征集参与率和征集实效。二是根据市级指引目录,指导教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明确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定期举办企事业单位间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会,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金安区积极探索、多方尝试、创新机制,采取季度交叉互查、集中整改等方式,加强信息公开问题的排查、反馈、整改,充分解决信息公开人员不足、测评质量不高等问题,有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明确互查范围。乡镇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抽取40%领域重点栏目,互查单位分栏目测评,涉及互查单位的相关栏目由区政务公开办负责测评确保公正性。

 组成互查专班。明确互查单位人员名单及互查时间,互查单位轮流参与,金安区政务公开办全员参与,与互查人员实行帮扶包保。互查单位存在新交接工作人员,实行“老带新”参与互查。

 确定互查标准。深入分析最新考核指标的侧重点与变化,分别选择一个区直单位和乡镇街模拟测评,统一制定测评分数表,设置扣分原因栏,逐一注明失分链接及截图。互查实行先集中讲解后检查的形式,讲解内容突出考核侧重点、指标的变化以及检查中常遇到的问题。

    集中限时整改。集中梳理互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于共性与特性问题及时通报。召集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改,实行现场点对点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召开季度工作交流会议,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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