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7-00021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10
发布机构: 金安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7-10
来源单位: 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暑期托管】六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号: 词:

【暑期托管】六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10 09:00 信息来源: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属相关学校:

现将《六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教育体育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79   

 

六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广大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解决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18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六政办秘〔20219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合理、依法依规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2.属地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3.公益普惠。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政府、学校、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

4.自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面向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开展,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学校积极引导鼓励教师自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与。

三、实施范围

各县区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实施范围为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五年级、七至八年级。市属相关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学生需求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四、服务内容

托管期间,各中小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设施,为学生提供以安全看护为主的基础服务,并安排必要的工作人员值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在此基础上,各校要根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实际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服务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文体活动、阅读指导、手工操作、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为主。严禁利用暑期托管时间上新课,严禁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幼儿园暑期托管以幼儿照护和游戏活动为主,不得利用暑期托管时间提供幼小衔接等小学化课程训练,严禁举办各种培训班、兴趣班、特长班等。

五、服务时间

初中学校暑期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在20天以内,小学暑期托管服务时间在1个月以内,幼儿园根据家长实际需求提供1个月或1个半月服务。托管服务可分期组织,每期结束后要合理安排1天以上休息时间,具体起止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属地内各学段做到统一。托管期间,每天服务时长义务段学校原则上不超过6个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8个小时,作息时间安排要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灵活提供日托或半日托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午餐或免费午托服务。非寄宿制学校不得以暑期托管为名义组织晚自习。

六、师资来源

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作强制要求;充分保障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教师的合理待遇,并将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既要保障教师假期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为教师参与假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各地各校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七、经费保障

暑期托管服务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地方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参照各地已经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按照托管服务不高于2/课时.生标准(每天不超过18元),引进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学校,应要求相关机构提供资质,并签订协议。如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规格、价格等,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统一购买,不得指定购买渠道。幼儿园比照义务阶段学校的形式和标准执行,按照不高于2/课时.生标准(每天不超过32元)收费。

具备提供午餐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遵循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餐费。具备寄宿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对确有在校住宿需求的学生,不额外收取住宿费用。

其他费用不得纳入收费项目。

八、实施规范

1.规范实施程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暑期托管服务方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后,向家长公示暑期托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情况。各地各校统一制定自愿参与书及申请退出书,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期间,学生监护人可申请退出,收费根据参与时间据实核算。

2.规范服务内容。学校(幼儿园)要将暑期托管服务纳入教育教学整体规划,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利用校内资源,提供菜单式、多样化服务项目,不断增强托管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暑期托管服务进行督导、监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以行政班形式整建制上课、以各种形式集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

3.规范收费行为。各地各校要规范收取、使用和管理暑期托管服务相关费用,主动公示收费和支出情况,不得以水电、保卫、场所设施、卫生保洁等名义收取额外费用。对孤儿、残疾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费用,对缴费后退出托管的,应据实予以退费。

4.规范安全保障。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认真排查设施设备、食品卫生、消防、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立学生离校信息对接、托管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措施,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九、工作要求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谋划、扎实稳妥抓好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编制本校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收集意见建议,提高托管效果。各县区要加强暑期托管服务动态监测,对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参与、安全监管不到位、以托管为名上新课、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补课、违规收费和发放补助等问题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县区要建立本地开展托管服务学校台账,按要求填报《六安市2024年中小学暑期托管工作情况表》,并于712日前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备案,未备案学校一律不得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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