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9-00024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09-18
发布机构: 金安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9-18
来源单位: 金安区水利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解除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号: 词:

关于解除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19:02 信息来源:金安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鉴于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对我区的影响已基本结束,根据《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区水利局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解除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当前,虽时至汛末,根据气象预报第14号台风“普拉桑”后期可能会影响我区,各单位要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台风最新动态;要加密会商研判频次,精准发布预警信息;要统筹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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