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鉴于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对我区的影响已基本结束,根据《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区水利局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解除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当前,虽时至汛末,根据气象预报第14号台风“普拉桑”后期可能会影响我区,各单位要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台风最新动态;要加密会商研判频次,精准发布预警信息;要统筹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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