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锦年产4000吨食品塑料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锦年产4000吨食品塑料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大华山路20号
建设单位:安徽金锦塑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钧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六安市长宏工贸有限公司南侧面积为 1600 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生产,北侧办公楼 1 层 400 平方米厂房用于办公,厂内布设拌料机5台、吹膜机组9台、吹膜印刷一体机1套、收卷机10台、空压机1台、检验设备3台等设备,形成年生产4000吨食品塑料薄膜的生产能力。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大华山路20号,在高压走廊以西,不在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区域归属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范围。 根据《六安新城(金安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图》(2022年版),
项目区域在规划范围内。项目于2024年6月12日经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为开发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主要产生吹膜废气、调墨废气、印刷和烘干废气,项目设密闭洁净的生产车间,吹膜废气经吹膜机上方软帘+集气罩收集,调墨废气经油墨间密闭收集,印刷和烘干废气经印刷机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合并汇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进入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淠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生产设备,采取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达到降噪的效果。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不合格品、废滤网、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废滤网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产品包装;含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桶装/袋装或密封盖暂存至危废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废气污染物总量为:VOCs0.703t/a。
综上所述,金锦年产4000吨食品塑料薄膜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周明晨
联系电话:0564-3689315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安市安丰南路)
附件:金锦年产 4000 吨食品塑料薄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本).pdf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