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24年10月31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我区同步发布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响应。经预测,我区空气质量在11月5日以后将逐渐转好,满足《六安市金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金政办〔2019〕40号)中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现决定从2024年11月5日12时起解除区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区级Ⅱ级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评估总结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采取各项应对措施情况报送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