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区“外摆菜”餐饮服务经营者一封信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大家好,近期“外摆菜”经营现象逐渐增多,为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我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外摆菜”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 证照齐全
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相应菜品。从业人员需取得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以上证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以便消费者查看。
二、 食品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进行健康状况检查。从业人员着装整洁,售卖“外摆菜”应佩戴口罩。
(二)食材采购: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关,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索取相关票据凭证,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三)加工制作:加工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从业人员需保持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等。盛放食品的容器应当加盖或附上保鲜膜。用于打包的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食品储存:当前正值高温季节,要合理控制“外摆菜”制作数量,避免长时间存放和太阳直接照射。需冷藏保存的菜品,应放置于冷藏设备中,温度控制在 0℃ - 8℃,常温菜品应当在2小时内售完或处理,确保食品在适宜温度及时间内储存,防止变质。
三、保持环境卫生
“外摆菜”经营区域应远离污染区,并适当做好防苍蝇、蚊虫措施,保持整洁卫生,地面无垃圾、油污,桌面干净整洁。配备带盖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防止异味散发和蚊虫滋生。
四、明码标价
应在“外摆菜”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标明菜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确保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外摆菜”经营的规范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食品。
谢谢支持与配合!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