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金安区2016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的通知》(金政务[2016]39号)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调整充实了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德来为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专(兼)职负责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开支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召开专题会议。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督促指导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结合科技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分别于今年3月、9月前完成包括2015年部门决算及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本级汇总 “三公”经费预算等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做到详细公开,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完善工作机制。
1、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重大政策出台后,由科室负责同志拟稿,局办公室办及时组织专家学者对政策进行科学、系统的细化和解释,解读内容通过金安区科技工作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页发布。
2、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部门信箱”等栏目建设,对公众有关政务的发帖、邮件,实行督办反馈,由承办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政策、工作进程和客观事实进行回复、答疑。2016年度我局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25余次,电话咨询80余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较去年增加12%。其中,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制度7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科技管理与项目经费信息3条,其中公开制度1条 。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要求信息员按月发布,2016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全面,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行政处罚办理结果、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仍是弱项。
2017年,我们将按照区政务公开版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科技管理与项目经费等事项的公开,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对照目录要求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
(二)继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股室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运行程序、运行过程及执法结果的公开。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重要政策解读、决策公开等制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积极争创政务公开示范点,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